长三角首例“ODS全链条未备案”案:平湖开出24万元罚单并跨省联动办案
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近日通报,该局依托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协作机制,成功办结当地首起“销售、使用两端均未备案”的消耗臭氧层物质(ODS)违法案件。涉案物质为HCFC-141b,历时5年,涉及跨省购销链条。
案件经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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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索跨省移交
今年3月,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线索,随即向平湖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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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链条锁定证据
平湖分局调取了嘉兴某商贸公司2019—2024年的财务账册、销售台账,确认其从上海某化工企业购入HCFC-141b后,转售给平湖某钢板公司;两家企业均未按《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》办理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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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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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贸公司:罚款50,120元,没收违法所得14,740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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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板公司:罚款191,780元,没收剩余ODS 21.5 kg;
同时责令两家企业限期改正。
典型意义
• 区域协同:案件从线索发现到证据固定、移送、处罚,沪浙两地生态环境部门仅用不到两个月完成闭环,体现长三角“统一监测、统一执法”的制度优势。
• 全链条打击:首次在同一案件中同时对“销售端”和“使用端”未备案行为实施顶格处罚,为后续同类案件提供执法样板。
• 宣教震慑:平湖分局通过公众号曝光案情,引导企业自觉完成ODS备案,已带动辖区30余家企业主动补办手续。
下一步
平湖分局表示,将持续深化与周边城市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,对ODS“产、销、用、存”全环节实施精准监管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坚决守牢臭氧层保护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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